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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城西的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楼梯房

  这个米老鼠是个电话机。是LG公司送的。
  
  说的是2005年的一个夏天,我陪一个老乡的父亲逛街,街头正搞一些什么活动。一个女的卖力地对着花筒喊着什么,恰巧我陪我老乡的父亲从这里路过,那个女的突然冲我喊:“不要跑,就你了!”我回过头问她“干吗?”她要我上台上来,我就上了台。她把话筒递到我嘴边问我,“LG公司是哪个国家的?”我望着她说:“韩国的呀,怎么了?”她似乎很激动地说:“恭喜你答对了!”
  
  随后,一个女的就送了一个米老鼠电话上来,那个女的就把这个电话送给我,要我多多支持LG。
  
  至今我也没有买过LG公司的任何产品,因为没什么可买的。
  
  不对,买了,我买过两盘LG的CD刻录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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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这是摆在书架上的一个小熊,这个小熊和我房间里的其他东西一样,基本是不要钱的。为什么不要钱呢?这关系我智商的一次考验。说的是去年正月十四那天晚上,西城广场有灯展,我在瞎溜达。刚巧,有个地方有许多人在猜灯谜,惯来比较笨的我自然是不会去猜了,就在那里玩。又刚巧有个灯谜所有人都猜不到,我就看了看,心想大家都猜不到我肯定就更猜不到了。这个灯谜的谜面是“交”,打一近代历史事件。我开口道:“改革开放。”在摊位上的一个女的说不对,是近代的。我说:“五四运动。”她摇摇头。我读书时好歹历史也考过几次八十几分,这个应该难不到我,我就从中共一大开始一个个地蒙,准备蒙到新中国成立,心想近代史上也就这么多事,反正总有一个是对的。
  
  蒙了几个,终于蒙对了,是南昌起义。我狂晕,这跟“交”有什么关系。
  
  那女的说这个灯谜许多人都没猜到就我猜到了恭喜我,还奖励给我一个小熊。我挺喜欢这个小熊的,呵呵!
  
  我拿着小熊许多人都问我为什么这个灯谜的答案为什么是南昌起义,我说:“鬼**才知道为什么是南昌起义,反正我是蒙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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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个大熊也是别人送给我的,当然不是女的送的。这个大熊是住我隔壁的一哥们送的,那天他搬走了,许多东西没法带,临走时把这个大熊送给了我。
  
  一星期后,他又回来了,我们又天天晚上坐在台阶上看DVD了,呵呵!
  
  另:其实,这熊那哥们以前买了送给他们班一女生的,结果那女生不要。于是,他就自己要。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他那不大的桌子上放了这么大一个熊,我觉得挺滑稽的。问他怎么弄这么大个的熊堆在桌子上,他说这个熊他挺喜欢的,就买了。因为我比较笨,一时没反应过来。后来才反应过来,靠!有哪个男人会买个毛毛熊放在桌子上?摆明是送给女的女的不要,无处处理。一想到这里,我就想笑,一直都在遐想每个孤独的夜晚他会不会抱着这个毛毛熊睡觉。一想到一个大男人抱着毛毛熊睡觉,我那个汗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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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这个小鸡是CD包。样子挺好看的……
  
  哈哈!聪明的你肯定已经猜到了,这也不是我买的,关于这个CD包的来历我是忘不掉的。
  
  说的是前年年底的一个普通的星期天,我像往常一样在百脑汇去看有没有什么好看的DVD。刚巧,在百脑汇大门口有活动,是浙江的几个高校举办的什么民族歌舞大赛的什么活动。如果是别的活动我早走了,这个活动不一样,许多人在唱歌,而且唱的很好,都是浙江几所大学的学生。舞台底下有许多椅子,我们就坐在椅子上舒服地看他们在台上又唱于跳,好不热闹。
  
  节目进行当中不断地穿插着游戏的环节,找了几圈,能找的人都找遍了,上去的也就那么几个学生。更多的是要他上台他都不上台。旁观的学生,主持人喊一个跑一个,喊一个跑一个。主持人很郁闷,最后看见了我,几乎用一双悲伤加乞求的眼神望着我要我上台来做个游戏,说游戏一点也不难,就做一下就行了。我看他的样子那么悲伤,那么可怜,就想,上吧!这时,所有的人都望着我了,我大踏步上去了。等再找来三个女的和两个男的我才知道主持人要干什么。原来他要我们比赛跳探戈。
  
  我没跳过舞,更别提探戈了。和我搭档的是浙江传媒学院的一个小小的女生,长得极像宋祖英。
  
  这时一对学生来给我们示范,教我们搂着搭档的的腰,搂低点。我心想,真**流氓!
  
  他又教我们抓住搭档的手,抓紧点。我抓着“宋祖英”的手说,你手好凉。“宋祖英”冲我甜甜地笑了一下说:“我不会跳,你会吗?”我说我也不会。
  
  示范的教了我们几分钟就开始放音乐了。
  
  音乐声起,我们随着音乐声翩翩起舞,那舞姿就跟两个人在摔交一样。
  
  场下所有的人此时都望着台上大笑。**,台上那么多跳的好的他不看,非要看我和“宋祖英”跳舞。
  
  过了几分钟,总算下台了。松了一口气,下次跳舞的事我再也不干了。
  
  最后,主持人发了纪念品,发给我的是一个小背包,那背包是女士的,我没要,换了这个CD包。
  
  这个CD包就是这么来的,他来的过程充满了传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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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个我不喜欢的茶杯,寿命很长,都用了快两年了还没被我打碎。当时买不到好看的茶杯就将就着买了这个难看的茶杯。心想,反正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打碎了,到时候再换也不迟。当然,茶杯要自然打碎,自然死亡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。如果就因为它不好看我就重新买一个,我一个人用两个茶杯,那这就叫浪费。如果就因为它不好看我就故意把它打碎,再重新买一个,那我就叫白痴。都快两年了,这个茶杯还没碎,以至于到现在我都不能换茶杯。
  
  这个老不死的东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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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有点像五联西苑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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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真是温馨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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